首页 > 正文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4 00:00:00.0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253030

交易代码
2530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封闭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转为开放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6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98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注: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封闭期自2010年6月22日起至2011年6月21日止。自2011年6月22日起,本基金运作方式转为开放式,并打开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组合的流动性需求、本金安全和投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的分析,在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内,动态调整现金类资产、债券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比例,追求较低风险下的较高组合收益。
本基金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褚怡之
李修滨


联系电话
021-38992807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
lixiubin@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58

传真
021-50151582
010-852300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6,

本期利润
33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84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
%
%
-%
%

过去三个月
%
%
%
%
-%
%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
%
%
%
%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6月22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三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薛琳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鑫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鑫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09-26
-
12年(自2006年起)
薛琳女士,硕士学位。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在上海红顶金融研究中心公司担任项目管理工作。2006年12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国利货币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在上海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自2010年6月起,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债券组合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12年7月至2016年1月担任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兼任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国联安鑫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兼任国联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起兼任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鑫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鑫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兼任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海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8-02-13
-
12年(自2006年起)
郑海峰,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法国马赛第二大学计量经济学专业硕士。2006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北方之星数码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金融研发部固定收益分析师,2011年8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部债券交易员,2014年2月至2017年9月担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经理。于2017年9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2月起任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上半年度,在面临中美贸易争端和国内金融稳杠杆的大环境下,我国经济形势依然保持稳健态势,经济增长、通胀和就业形势较为平稳,增长结构进一步改善。在国内金融整顿背景下,M2、社融存量增速屡创新低,宏观经济增长显示出较强韧性。
上半年GDP增速达到了%,与去年全年持平,但名义GDP增速略有下降;在国内服务消费强劲增长背景下,消费贡献率大幅提升,内需拉动力进一步增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上半年延续放缓势头,而净出口拉动率由正转负。上半年制造业PMI和非制造业PMI均保持扩张态势,制造业PMI均在50%以上的景气区间运行,均值为%,6月虽有所回落,仍高于上半年均值个百分点,制造业总体保持扩张态势,另外非制造业PMI最近4个月持续上升,表明当前经济运行平稳。上半年在食品价格增速转正带动下,CPI同比整体回升,但整体仍处在%的温和水平。1至6月PPI同比整体回落,主要受上年高基数带来的影响。
上半年货币政策维持稳健中性的取向,货币供应量总体适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回落,去杠杆取得阶段性成效,宏观杠杆率逐渐趋稳。上半年,利率债收益率曲线陡峭下行;信用债收益率整体下行,但信用利差分化较为明显。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对表外融资较为依赖的低资质债券发行人受影响较大,信用事件频发而信用风险暴露本身又对企业的再融资产生影响,特别是在债券市场的再融资。
上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将信用风险把控放在首位,稳健、谨慎运作,并在五月份进行了一些可转债的波段操作。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经济基本面来看,在国内金融稳杠杆的大环境下,融资增速能重新向上的概率很小,虽然当前经济韧性较强,但受融资收缩的影响,后续有向下风险。从流动性来看, 当前的市场流动性已经较为充裕,进一步下行的空间将比较有限,进而一定程度上会限制收益率曲线短端的下行。
从信用风险角度,央行当前恢复流动性的措施,会把风险问题逐渐体现在信用利差里面,低评级债券的压力会显大;从行业角度来讲,低评级占比较高的行业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尤其是那些下半年债券到期量较大的行业。
从上面两点看来,下半年债市仍存结构性机会,中长期债市收益率还有一定的想象空间。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维持谨慎、稳健的操作风格,规避一些低等级债的投资,严控信用风险。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运营部、权益投资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量化投资部、研究部、权益投资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017年2月16日-2018年5月31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通过持续营销,提升基金资产规模。
5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上半年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504,
2,856,

结算备付金
36,
11,

存出保证金
1,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944,
14,617,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9,944,
14,6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31,
-

应收利息
734,
32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3,253,
17,8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3,
16,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
9,

应付托管费
8,
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1,228,
1,22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19,
240,

负债合计
1,408,
1,495,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48,981,
15,674,

未分配利润
2,862,
6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844,
16,3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253,
17,815,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 月30 日,基金份额净值元,基金份额总额48,981,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571,
363,

1.利息收入
457,
6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
14,

债券利息收入
445,
63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
3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98,
-2,3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98,
-2,3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1,
1,99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

减:二、费用
236,
335,

1.管理人报酬
74,
132,

2.托管费
21,
3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
2,

5.利息支出
-
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138,
1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4,
2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4,
28,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674,
645,
16,32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34,
3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3,307,
1,882,
35,18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243,
1,986,
37,230,

2.基金赎回款
-1,936,
-104,
-2,04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981,
2,862,
51,84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3,916,
2,283,
106,2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8,
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4,165,
-1,818,
-85,98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8,
4,
243,

2.基金赎回款
-84,404,
-1,823,
-86,22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750,
493,
20,24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至,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孟朝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心增益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28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0年6月22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封闭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转为开放运作,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03,09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可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等。基金投资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本基金的开放期间,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但不直接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或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或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流通受限解禁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自2017年7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由保留到小数点后第3位(元)提高至保留到小数点后第4位(元)。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8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生过会计差错。
 税项
(1)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基金卖出股票按%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h)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费率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应交税费
                                           2018年0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交增值税                                      1,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1,226,          1,226,      
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利息税部分。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原控股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1%股权转让给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8年5月4日,本基金管理人已正式完成上海市工商局变更登记,变更其控股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基金管理人新增关联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其他关联方无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18年5月4日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截止至2018年5月3日)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自2018年5月4日起)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如在报表附注中所述,自2018年5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自2018年5月4日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属于本基金的关联方,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本基金的关联方。本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均为发生在截至2018年5月3日止期间的交易,所披露的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均为发生在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股票交易。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权证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16,305,
%
88,390,
%

注:“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中当期债券成交总额取1月1日至6月30日数据,下同。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19,100,
%
261,800,
%

注:“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中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取1月1日至6月30日数据,下同。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4,
13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1,
2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
3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1,35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1,35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4,
9,
1,197,
1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算。
本基金通过“中信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8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36,元。(2017年6月30日余额:人民币133,元)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9,944,



其中:债券
49,94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41,


8
其他各项资产
1,767,


9
合计
53,253,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卖出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8,52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8,522,


4
企业债券
21,08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3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9,944,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8006
国开1702
154,390
15,384,


2
108602
国开1704
82,404
8,228,


3
018005
国开1701
30,000
3,011,


4
112196
13苏宁债
28,000
2,826,


5
143075
17重汽01
28,000
2,82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3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3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67,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499
98,
35,510,
%
13,471,
%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6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
1,903,0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67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5,24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93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981,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8年4月27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告》,于业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庹启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2、2018年4月27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变更公告》,于业明先生、杨一君先生、Jiachen Fu女士和Eugen Loeffler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孟朝霞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贝多广先生、岳志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庹启斌先生、汪卫杰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程静萍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2018年3月30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刘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总经理孟朝霞女士代行督察长职务。
4、2018年4月2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满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2018年2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郑海峰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6、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对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此,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执行方案,逐条落实,彻底排查了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并就整改情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917,
%
19,100,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839,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11,350,
-
11,350,
%


2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23,662,
-
23,662,
%

产品特有风险

(1)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使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需要与高比例投资者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赎回款项延期获得。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若高比例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相应的赎回费用按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从而使得基金投资及运作管理的难度增加。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4日发布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证监许可[2018]557号),本基金管理人原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51%股权转让给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已按规定办理完毕。变更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安联集团。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快速通道:
长量钱包
主题基金
主题精选
基金筛选
基金诊断
基金对比
定投计算
郑重声明:长量基金网站所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长量基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2969号 郑重声明:本网站所载内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电话/传真:021-20691869 / 021-2069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