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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3 00:00:00.0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腾安基金将自2018年12月3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机构名称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腾安基金 005215 南方全天候策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 开通
腾安基金 005216 南方全天候策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类 开通
从2018年12月3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腾安基金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腾安基金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腾安基金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腾安基金客服电话:95017
腾安基金网址: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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