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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8 00:00:00.0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于2019年1月8日起增加腾安基金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加腾安基金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1)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2)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3)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23)
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9年1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可参加腾安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各基金具体申购费率优惠详情以腾安基金公布的费率信息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的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办理相关规则及流程请遵循腾安基金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站:或
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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