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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优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8 00:00:00.0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优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优利短债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4924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及《天弘优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优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5年04月29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04月29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04月29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信息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优利短债发起A 天弘优利短债发起C 天弘优利短债发起D 天弘优利短债发起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924 014925 022552 022553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是 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04月29日起,调整天弘优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限制,调整为暂停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金额超过1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自2025年05月06日起,本基金取消个人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限制;机构投资者(含公募资管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下同)调整为暂停全部基金份额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如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3)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
(4)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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