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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直销平台基金转换的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5 00:00:00.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直销平台基金转换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5月19日起直销平台(包括网上直销系统和直销柜台系统)开通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利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52,C类519653,I类519646)与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简称:银河钱包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988;B类:150998)的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和直销柜台系统。
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三、转换业务规则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单笔转换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0份。
4、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5、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1.转换补差费率
转出基金代码 转出份额类别 转入基金代码 转入份额类别 分段方式 费率 备注
150988 前端 519652 前端 50万元以下 % 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含)-200万元 % 非养老金客户
200万元(含)-500万元 %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以下 % 养老金客户
50万元(含)-200万元 % 养老金客户
200万元(含)-500万元 %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150988 前端 519653 前端 50万元以下 0
50万元(含)-200万元 0
200万元(含)-500万元 0
500万元(含)以上 0
150988 前端 519646 前端 50万元以下 0
50万元(含)-200万元 0
200万元(含)-500万元 0
500万元(含)以上 0
150998 前端 519652 前端 50万元以下 % 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含)-200万元 % 非养老金客户
200万元(含)-500万元 %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以下 % 养老金客户
50万元(含)-200万元 % 养老金客户
200万元(含)-500万元 %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150998 前端 519653 前端 50万元以下 0
50万元(含)-200万元 0
200万元(含)-500万元 0
500万元(含)以上 0
150998 前端 519646 前端 50万元以下 0
50万元(含)-200万元 0
200万元(含)-500万元 0
500万元(含)以上 0
2、转出方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代码 转出份额类别 转入基金代码 转入份额类别 分段方式 费率
519652 前端 150988
150998 前端 7日以内 %
7日(含)-30日 %
30日(含)-180日 %
180日(含)-以上 0%
519653 前端 150988
150998 前端 7日以内 %
7日(含)-30日 %
30日(含)-180日 %
180日以上 0%
519646
前端 150988
150998 前端 7日以内 %
7日(含)-30日 %
30日以上 0%
五、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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