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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0 00:00:00.0

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成)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8月10日起,增加北京汇成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见下表)的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北京汇成对下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北京汇成的相关规定。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 前收费163402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 163406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全300指数(LOF) 前收费163407
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全绿色投资混合(LOF) 前收费163409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保本混合 163411
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全轻资产混合(LOF) 前收费163412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全商业模式混合(LOF) 前收费163415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可转债混合 340001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 340006
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社会责任混合 340007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340008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 340009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货币A 340005
兴全货币B 004417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新视野混合型基金 001511
注:1、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该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2、上述基金仅开通前端销售业务。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北京汇成的相关规定。
2、本次在北京汇成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开通前端定投业务,且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兴全货币基金B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规定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在北京汇成办理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北京汇成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各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具体转换费用的费率详见http://?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4&childcategoryid=3779。
3、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在本基金北京汇成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北京汇成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转出申请导致兴全货币B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万份时,根据兴全货币A/B级升降级规则,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4、因注册登记机构不同,目前仅支持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兴全沪深300指数(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LOF)、兴全保本混合、兴全轻资产混合(LOF)和兴全商业模式混合(LOF)该七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以及兴全可转债混合、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兴全有机增长混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兴全货币该七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注册登记在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不能进行转换。
注: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具体开放期请投资人关注该基金的相关公告。
三、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兴全货币B类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在北京汇成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北京汇成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兴全货币B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万份时,根据兴全货币A/B级升降级规则,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北京汇成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北京汇成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四、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17年8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北京汇成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本公司将不对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北京汇成官方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北京汇成所有。
五、销售机构情况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网站: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该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021-38824536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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