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9 00:00:00.0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上证50指数
基金主代码 11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3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年12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上证50指数A 易方达上证50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10003 00474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500,278, 76,41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注:根据《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至少分红一次。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年1月19日
除息日 2018年1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年1月2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8年1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18年1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每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快速通道:
长量钱包
主题基金
主题精选
基金筛选
基金诊断
基金对比
定投计算
郑重声明:长量基金网站所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长量基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2969号 郑重声明:本网站所载内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电话/传真:021-20691869 / 021-20691861